2017年苏仙区区内公开选调区委统战部公务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6 11:07 信息来源: 苏仙人社局 作者: 点击量:  

2017年苏仙区区内公开选调区委统战部公务员的

 

   

    为确保区委统战部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区委统战部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苏仙区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1025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1231日;

5.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2017年苏仙区区内公开选调区委统战部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同时提供电子照片(资格初审合格后将电子照片传至sxqgwyj@126.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171025日至10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苏仙区行政中心大楼0318室。

4.资格审查。由区委统战部和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5.缴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考试考务费100元。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119日—1110日在苏仙区人社局1026室领取准考证。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体检之后。

7.注意事项

1)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2)因取消选调计划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可于112日前凭票据退还报名费。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分,写作占30分。

2.笔试时间。2017 1111(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11月下旬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选调职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注意事项。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选调。

    (四)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均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3.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选调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面试后,因体检、考核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职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四、选调服务与监督

考务与政策咨询: 苏仙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0735—8885951。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2883587

 

附件:

1. 2017年苏仙区区内公开选调区委统战部公务员计划职位信息表

附件1.2017年苏仙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计划职位信息表.xls

2. 2017年苏仙区区内公开选调区委统战部公务员报名表

附件2.2017年苏仙区区内公开选调区委统战部公务员报名表.doc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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