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仙区事业单位面向区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8 20:49 信息来源: 苏仙区人社局 作者: 点击量:  

2017年苏仙区事业单位面向区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 2017年苏仙区事业单位面向区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就苏仙区面向区内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7年 12月4日(星期一)上午。请体检人员于12月4日早上7:20前到郴州市二十九完小综合楼二楼会议室(苏园路九号)集中,查验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后统一前往医院体检。

二、体检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附后,不另发个人体检通知。

三、收费标准。体检费每人350元(体检时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对象另行缴纳。

四.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体检流程。先抽血、B超、验尿;然后早餐,再进行其他项目检查。

六、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空腹,留尿,女生不穿连衣裙。

3.体检对象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凡迟到或缺检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4.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其费用由考生另行交纳。

5.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考生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

6.女生如怀孕、经期者,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和医护人员,怀孕者勿做X光检查。

7、体检对象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封闭区;体检人员的亲朋好友不得陪同进入体检封闭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8、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9、请体检对象体检前几天勿饮酒,在体检抽血前勿进食。

10.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包括上洗手间)。体检结束后,凭身份证到工作人员处领取手机,并立即开通手机,保持通讯畅通,体检当天不得走远或离开郴州市城区,以便有事能及时联系。

11.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体检纪律,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2017年苏仙区事业单位面向区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共11人)

2017年苏仙区事业单位面向区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x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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